一、一般规定
1.西安消防备案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及与工程有关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设备调试合格后进行。
2.系统调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和仪表,性能应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及最小分度值应能满足测定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3.系统调试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参与和配合。
4.系统调试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调试方案,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调试结束后,必须提供完整的调试资料和报告。
5.系统调试应包括设备单机调试和系统联动调试,并按本标准填写调试记录。
二、单机调试
1.排烟防火阀的调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并应按要求填写记录:
(1)进行手动关闭、复位试验,阀门动作应灵敏、可靠,关闭应严密;
(2)模拟火灾,相应区域火灾报警后,同一防火分区内排烟管道上的其他阀门应联动关闭;
(3)阀门关闭后的状态信号应能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4)阀门关闭后应能联动相应的风机停止。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2.常闭送风口排烟阀或排烟口的调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行手动开启、复位试验,阀门动作应灵敏、可靠,远距离控制机构的脱扣钢丝连接不应松弛、脱落;
(2)模拟火灾,相应区域火灾报警后,同一防火分区的常闭送风口和同一防烟分区内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联动开启;
(3)阀门开启后的状态信号应能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4)阀门开启后应能联动相应的风机启动。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3.活动挡烟垂壁的调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手动操作挡烟垂壁按钮进行开启、复位试验,西安消防备案挡烟垂壁应灵敏、可靠地启动与到位后停止,下降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模拟火灾,相应区域火灾报警后,同一防烟分区内挡烟垂壁应在60s以内联动下降到设计高度;
(3)挡烟垂壁下降到设计高度后应能将状态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